2023-04-27 17:45:52??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責任編輯:許曉虹
4月14日,最高檢新聞發布會發布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示范建設典型案例。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漳州市詔安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涂某盜竊附條件不起訴案——暢通家庭和社區再社會化渠道入選。
涂某盜竊附條件不起訴案
——暢通家庭和社區
再社會化渠道
【基本案情】
被附條件不起訴人涂某,案發時16周歲。2021年6月至10月期間,涂某先后三次在其居住地附近的出租屋內盜竊外來務工人員手機等物品,共計人民幣1497元。2022年2月9日,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人民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同年3月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驗期六個月。2022年9月,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履職情況】
(一)專業社工聯合春蕾安全員開展全面社會調查。福建省檢察機關在全省建立了“春蕾安全員”機制,聘請婦聯、團委、民政、社區等工作人員參與未檢社會支持工作。詔安縣檢察院發揮社工專業優勢和基層春蕾安全員熟悉親近涂某及其家庭成員的優勢,幫助消除涂某對抗情緒,快速建立信任關系。社工通過多次家訪,觀察涂某的居住成長環境及家庭成員間互動模式,協同春蕾安全員輔助收集涂某個人及家庭成員相關信息、成長經歷、社會交往等情況,深入分析問題根源,為涂某量身定制了由社工負責專業干預、春蕾安全員負責日常觀護專業協同的幫教計劃。
(二)督促監護令結合社區志愿活動賦能家庭支持。詔安縣檢察院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同時,發出督促監護令,督促涂某監護人改變以打罵代替教育的習慣,加強與涂某正向溝通。由春蕾安全員對督促監護令履行情況跟進監督考察,及時反饋動態;由社工根據反饋情況,分階段針對性地開展多次家庭教育指導。同時社工聯合春蕾安全員,安排涂某參與社區志愿服務活動6次,營造友好接納環境,強化了涂某與社會的正向鏈接。涂某在志愿服務期間表現得到肯定,并在感受家庭關懷、社區支持、社會接納情況下,表露出積極的自我改變意愿。
(三)引導正確認知幫助就業促成自我改變。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間,檢察機關進行3次互動交流,社工開展6次個案面談,春蕾安全員加強日常觀護,在共同強化涂某規則意識的同時,激發涂某主動承擔家庭責任、尋求就業的意愿。社工及時鼓勵涂某改變與成長,并幫助聯系與其能力、興趣相匹配的職業資源,涂某爭取到了由檢察機關提供幫助的就業機會。社工與春蕾安全員實時關注涂某工作狀態,引導其正向改變和內生成長。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滿時,經評估,涂某與家庭親子關系明顯改善,工作穩定積極,生活目標清晰,實現了回歸社會。
【典型意義】
檢察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時,依托社會支持體系,引導社工專業力量與當地未成年人保護力量之間建立有效鏈接,實現專業保護與社會保護融合發力。社工依托社會支持體系拓展當地保護資源,實現獲取信息更全面、安排活動更便捷、回歸社會渠道更豐富。當地未成年人保護力量依托專業化協同機制,實現干預幫教更專業、督促監護更有力,改變成長更有效,更好幫助涉罪未成年人回歸社會,是融合保護理念在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建設過程中的實踐應用,實現了未成年人保護力量疊加放大效應。